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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二章谢大奶奶的礼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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爹脸上不带冷笑就更好了。

    将金闪闪的两个金镯捏戴到自家闺女肉肉的小手腕上,李满囤心里的气方平。

    打开第二个匣子。这个匣子里是一个雕着如意云纹的金项圈,底下还挂了个同样格式花纹的金锁。

    拿起项圈,李满囤先翻找到了“足金”印鉴,然后又搁手里掂了掂,估摸着足有二两。

    这项圈的分量,李满囤心说:似乎比刚才那副头面还沉。

    李满囤将金项圈与红枣戴在脖子上。

    红枣今儿穿了件红罩衣。这金灿灿的金项圈金手镯一上身,整个人就跟庙里镀了金的菩萨像一样,闪闪发光——做成扁平款式的项圈给人视觉上的冲击不是一般的大。

    李满囤和王氏双双看直了眼睛。好半天,王氏方喃喃道:“这金项圈,可真是好看啊!”

    李满囤闻言也附和点头道:“可不是。”

    他闺女红枣的花容月貌,也只这金项圈能配。

    在李满囤眼里他闺女红枣原是顶好看的,比城隍庙前戏台最红的花旦还好看。

    人人都说那花旦花容月貌,偏李满囤觉得红枣胜那花旦百倍——他闺女才是真正的花容月貌。

    说着话,李满囤把金项圈自红枣脖子上取了下来,搁回匣子。

    “这金项圈,好看是好看,”李满囤告诉红枣:“就是太打眼了。”

    “红枣小孩子,戴着这个没得叫拐子给拐了去。”

    “她家常带两个镯子,平时藏袖子里,倒是不怕。”

    把金项圈连同金玉耳坠,李满囤也依旧叫王氏给收了。

    王氏把红枣的两个匣子与先前她留的两锭银子收在一个包袱里。不管这两匣子东西,到底能值多少钱,王氏都以为这东西即是人家指明给红枣的,将来就是红枣的陪嫁。

    几样东西里红枣最动心的就是那个blingbling的金项圈了。不管前世还是现世,红枣的生肖都是龙,故而她生就一副喜爱一切闪闪发光物品的龙性。

    前世的金店虽多,但售卖金项圈的却绝无仅有。故红枣前辈子也没戴过金项圈。

    依红枣自己的意愿,她恨不能连睡觉都把金项圈给戴脖子上。她不怕沉,真的。但奈何她爹怕她被人拐了,收走了金项圈。

    不过没关系,红枣安慰自己,好歹还有两个金镯子呢。将来,等她长大了,她要挣多多的钱——到时她不止要戴金项圈,她还要戴玉石项圈呢。

    以这世的科技和生产力发展水平,红枣想:不拘是和田玉还是翡翠,想必都不似上辈子一样等不及她赚钱就轻易地让人给挖绝了吧!

    谢福一回到谢家老宅,便把骡车丢给看门的小厮,自提了竹筐来书房见谢子安。

    谢子安一直是个知道自己要啥的人,先前的他或许曾年少轻狂看不上科举,但现今他既发愿读书,自是吃住都在了书房。

    看到谢福提着筐进门,谢子安丢下手中的书,问道:“这拎的是啥?”

    “李爷的回礼。”

    “哦?”谢子安感兴趣的扬起了眉。

    “这个油纸包,”拿下筐子最上面的纸包,谢福道:“是李爷打他卧房里拿出来的。”

    “当时,他进去了挺长时间。”

    “出来后,就给了这个纸包。”

    “筐子里,”谢福实在没法在他主家这处处精致的书房里从竹筐里往外提腊肉,便只说道:“有两条腊肉、两条腊鱼、一坛鸭蛋和一袋粉条。”

    “李爷说,这些都是他自家做的,是给大爷和大奶奶的一点心意。”

    “粉条是什么?”谢子安还是第一次听说“粉条”这个东西。

    谢福倒是知道粉条。毕竟谢家也有粮店,县城最大的那家五个门脸的粮店就是。粮店的掌柜这两天就在研究粉条。

    “回大爷,”谢福道:“这粉条是李爷的李家粮店前两天刚开始售卖的。”

    “小人目前只知道,粉条由红薯粉所制,且切成长条形状,所以叫做粉条。”

    耳听说是红薯粉,谢子安一下子就没了兴趣。他的目光自竹筐又转向谢福手里的纸包。谢福见状,赶紧把纸包打开,瞧见里面是一张带字的纸包,便想解开呈给谢子安。

    结果不想解开这纸包后,内里却露出两个泥疙瘩来。

    这当如何呈给大爷?谢福看着脏兮兮的字纸,当即就有些进退不得,左右为难。

    谢子安在一旁却瞧得有趣。他示意谢福把那两个泥疙瘩挪开,他就着谢福的手就看了那张纸。

    信不过三行,且字还写得歪歪扭扭。谢子安两眼扫过,便把目光转到了两个泥疙瘩上。

    不用谢子安说话,谢福便匆匆出屋,唤人送来了水盆、碗筷刀碟和醋。

    拿水洗掉蛋外面的泥,谢福又换水重新净了手,方才敲碎蛋壳,把蛋剥放在白细瓷碟里。

    果然是不同于一般蛋的雪白蛋白,这蛋的白是罕见的深琥珀色不说,上面竟还有京城雾松一般美丽的花纹。

    灰泥蛋?谢子安想着信里的话,不觉摇头:李满囤这个粗人,竟给如此晶莹剔透的蛋起这么个名字,实在是暴殄天物。

    这蛋上既有京城雾松的花纹,实在是该叫松花蛋才是。

    不用谢福帮忙,谢子安亲自拿刀,把蛋一切两半——蛋心果似信里所说的一样流出了灰黑色的溏浆。

    懒得拿筷子,谢子安直接把刀举到面前,拿舌头舔了舔。

    鲜、香、清、滑,果是与咸鸭蛋完全不同的两种风味,但一样让人尝之不忘。

    “这李满囤,”谢子安拿刀拄着桌面想:“福分实在不小。”

    “随便把个蛋搁灰盆里,就能搞出好东西来。”

    “上天,真是太眷顾他了!”

    俗话说“事不过三”,谢子安想,先前的八爪鳌是一次,过去的咸鸭蛋是一次,现这松花蛋又是一次。这便就是三次——等等,想起刚竹筐里的东西,谢子安吩咐道:“谢福,你让厨房把那粉条做了,我尝尝。”

    加了醋,谢子安拿筷子慢慢品完一只蛋,便示意谢福把剩下的一个泥疙瘩给收起来,然后又把纸丢给谢福道:“这个,你看着安排。”

    “挑好的做了,赶明年八月节给京里送去。”

    只草木灰哪行。谢福心里明白,东西要往京里送,就得多多做加法,往灰里添足好东西才是。至于减法,那是上位者,才能做的。

    选明年八月节送,大爷自是因为要与今年的黄金酱错开时间——不至于太扎眼,也不至于被人遗忘。

    不过明年八月节,谢福想,明儿我还得一早去趟高庄村,嘱咐李满囤别把此方外传才好。

    思虑间,厨房已将炒好的粉条做送了过来。

    谢家的厨房何尝做过红薯粉?

    幸而厨房里劈柴的小厮才从庄子里选过来。他吃过红薯粉,知道红薯粉要用油盐炒,方才解了厨房的围。

    谢子安也是第一次吃粉条,下意识地便把红薯粉条与白面面条做对比:便觉得这粉条不止本身柔润嫩滑,爽口宜人,而且可以以油盐翻炒,其汤汁入味,更甚水煮面条。

    一口吃完一小碗粉条,谢子安放下筷子,方问道:“这粉条,谢记粮店有卖吗?”

    谢福的头立垂了下来,低声道:“小人们无能,现只知道如何制粉,却还没能知道这粉条是怎么大批量切成这长薄形状的?”

    谢子安看自己一群人精仆从竟然为如何切粉条而难住,也是不知道说啥才好,思虑一刻,方道:“你去李家问问,他这切粉条的方子卖不卖?”

    谢子安不知道这粉条算不算是上天对李满囤又一次的偏爱,如果是,那这李家可真是运势如虹。

    他要怎么做才能借到运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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